按照《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的规定和《2022年宁波财经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(教师)公告》(2022年4月6日),通过公开报名、试讲,考察,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,在合格人员中,经宁波财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,下列人员拟上报公示,名单如下:

1.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,自公示之日算起;
2.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,请向宁波财经学院纪委办公室、人事处反映,电话:0574-88044810,88052286;
3.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,真实准确,内容具体。
宁波财经学院
2022年9月20日